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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氧培养箱注意事项及产品维护和保养

更新时间:2011-10-08 点击量:3256

1、仪器尽可能安装在空气清洁,温度变化小的地方。

2、开机请应全面熟悉和了解各组成套仪器、仪表的使用说明书,掌握正确使用方法。

3、培养物必须在培养操作室达到无氧环境后放入。

4、如发生故障(停气等原因)培养操作室内仍可保持12小时厌氧状态。(超过12小时需把培养物取出另行处理)。

5、经常注意气路有无漏气现象。

6、当气瓶气体用尽,总输出压力小于0.1Mpa时,应尽快调换气瓶,调换气瓶时注意要扎紧气管,避免管内流入含氧气体。

7、杀菌灯如需开启时,由于杀菌灯管辐射出强烈的2537A短波紫外线,对核酸蛋白质作用特别强。能使细菌发生变异杀死,同时,紫外线对有机细胞具有杀伤的眼睛和皮肤较长时间暴露在紫外线下会造成灼伤。所以,必须开启时应拿出操作室或培养室中的培养物。开启后应及时离开紫外线辐射之外,以免造成人体不适,如头痛、胸闷、晕眩等现象。

8、整机无电,可检查电源插入端无220V电源插入,如有电源可拔下插头,检查控制面板上熔断器是否熔断。如属熔断需有电工或电器知识的人员调换或检修,也可垂询生产厂家,请勿自行调换,以免可能发生意外和造成不需要的损失。

9、在初设气体置换或培养结束释放混合气体时,应打开实验室门窗或将通风口打开,以加速气体的流通。减少释放气体超标吸入人体而引起不适。

10、不得将易燃易爆气体充入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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